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粤禁毒办〔2016〕124号),进一步加强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斗门区司法局双方合作,促进戒毒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斗门井岸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水平和强戒所解戒人员延伸帮戒成效。2019年3月,斗门区司法局与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了《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的工作协议》,定于在井岸镇红卫社区设立首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2019年4月25日上午,区司法局与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在井岸镇红卫社区挂牌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