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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潮州市(县级市)建制

1979-08-01 来源:中共潮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1979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潮州市(县级市)建制,辖原潮州镇辖区5个街道办事处和城西公社,并从意溪公社划出下津,从磷溪公社划出卧石、社光、黄金塘、六亩,共5个大队组建桥东公社归潮州市管辖。全市总面积共34平方公里,人口14万。设市党委会、革委会,5个办事处和两个公社均设党委会和革委会。潮州市党政机关于翌年1月1日挂牌办公。彭启安任市委书记、马友任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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