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库 > 大事记

潮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机关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

1988-09-07 来源:中共潮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1988年9月7日,潮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机关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是:一、认真开展以廉洁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得利用职权为小集团和亲属谋私利;三、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提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四、市直机关不得经商办企业;五、涉外活动要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不失格辱节,严守涉外纪律;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奢侈浪费;七、干部人事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选拔干部要坚持“四化”标准;八、增强党务、政务和领导活动的透明度;九、市委、市政府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十、坚持从严治党。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