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国家自然资源部组织的农村宅基地等三项制度改革专家研讨会,安排了10位专家发言,我是发言者之一。这次发言我讲的主要观点就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干;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协商民主的作用,让村民在参与中获得幸福感。”没想到在潮安区金石镇厂头村找到了“知音”。
如何发挥村民理事会协商民主的作用,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里的事务中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人人都有一种主人翁的精神,从而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种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厂头村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新时代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就要遵循治理的一般规律,还要引入现代治理理念,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同时还要考虑城乡结构差异,因地因村制宜,选择符合村情民情的治理模式,确保乡村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为此,这个村在成立一个什么形式的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有哪些人构成?如何推选?进行了思考与讨论,他们认为必须推选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勤于干事、公道正派的人员出任理事会人员,才能让他们带着村民们撸起袖子大干。经过推选,村民理事会成员共有50多人,在这50名代表又产生出12名常务理事,这些人是村书记、主任,退休老干部2人,老人理事会会长1人、对村里贡献大的乡贤代表8人。从而规范村民理事会建设,各位常务理事各自分工,明确各自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从而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民主决策机制,实现村民理事会与民意的有效连接,乡村治理有效机制也逐步建立了起来。
众所周知,乡村社会治理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生存发展与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城乡之间权利平等、公平正义。乡村治理的目的在于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乡村社会管理机制。因此该村着重从健全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入手,尊重民意、因地制宜,不断提升村民协商民主的效率效能,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充分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他们首先走村串户,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村民有哪些迫切期待解决的问题,然后把村民反映的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逐项研讨,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由村民理事会进行讨论和表决。这样的决议就“接地气”,也符合村民们的心愿,其目的就是要达到“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从而实现农民想治理、愿治理、能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氛围和环境。
与民意有效地进行连接,是这个村的乡村治理的一个亮点。值得关注的是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建设,不仅有利于村里的发展,而且提升了村民的归属感,强化了他们主人翁意识,更重要的是为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搭建了重要平台。
厂头村的经验还告诉我们,在利益关联紧密的熟人社会开展村民自治,更便于实现直接民主,使村民对于本村发展和治理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参与积极性,村民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一些过去需要政府大量投入、强力推动的工作,变成群众自己的事,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热情高涨。这个村的建设资金800多万元,全部来自村里人的捐款,连贫困户也要捐款,主动为家乡的建设贡献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但被好意谢绝了。从这个侧面反映了,只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干”,就会有一种无穷的力量。
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足迹已经清晰可寻,管理变治理、民主促民生,群众的主体地位得以体现,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得以实现。厂头村如火如荼的村民自治,最终实现了村庄发展的良性互动和万象更新。
新时代,将是基层治理的痛点凸显期,也是亮点催生期。所以,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伴随我国经济加速转型发展,社会处于向现代化社会大转型、大变革的历史进程,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流动出现新态势,社会矛盾、社会价值、社会心态呈现新特征。传统治理理念、方式失效,治理能力已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我去不少地方调研过,不少村的创新都是从实际出发的,也很“接地气”,但往往不“接天线”,这是因为地方情况的特殊性,或改革者视野不开阔,站的高度不高,所以他们的经验示范性不强,推广价值不高,尤其是难以持续。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与探索的。基于此,这就要上级部门加以积极引导,加强顶层设计,与现行法律、政策相适应的改革,要加以鼓励;符合实际发展需求的,要加以支持;不符合实际需求的,要及时“纠偏”,以更积极稳妥地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