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志忠关于“校车安全隐患必须根除”的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校车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近期,潮州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交通等部门,按照“四个逐一”的标准,对全市现有校车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学校逐一排查,迅速完成校车摸底工作 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校车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6月24日,副市长、公安局长周岳林在市局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黄炳泉的陪同下,带队到韩山师范附属学校开展校车检查,并指示交警要联合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全市校车和校园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迅速组成多个检查组,先后对全市91所学校、212辆校车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发现其中208辆已取得校车标牌,3辆未申领校车标牌、1辆许可证有效期失效。针对未取得营运资质的校车,交警部门迅速通知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责令相关学校停止未取得营运资质校车的使用。 二、车辆逐一过关,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 根据排查的情况,交警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市直、潮安、饶平3个片,对212辆校车逐辆开展安全性能检查。通过对车辆轮胎、制动系统、警示标识等各项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系统检测,共发现5辆校车无随车教师专职座位标识、3辆校车防抱死系统存在故障、1辆校车逃生锤配备偏少。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校车存在安全性能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责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潮安、饶平辖区的校车安全性能检查仍在加紧进行中。 三、人员逐一审视,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对校车驾驶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开展背景审查,未发现驾驶证过期未年审、违法驾驶未处理和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人员。与此同时,以教育培训讲座的方式,分片分批对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和随车教师开展针对性培训。截至目前,共举办教育培训讲座12场,培训人员507人次。同时,交警部门要求相关人员要利用校车监控平台的作用,落实专人做好视频监控工作,实时监控校车运行情况;校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随意穿插,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校车随车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对接送学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 四、管理逐一完善,指导校方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学校没有严格按照校车管理19项规定做好校车日常管理,检查组结合各个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完善校车安全性能日常检查制度38份、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份、制订随车教师监督检查制度14份,并要求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车一档”制度要求,切实做好校车日常管理工作,时刻紧盯校车安全性能检查,确保校车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严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检查组还要求校方要结合“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带动家长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范、抵制乘坐“黑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