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19年开展第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以来,各示范村镇积极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为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贡献了重要力量。根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要深入挖掘、选树、打造新一批治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典型,形成带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引领力量。
湘桥区桥东街道
社光村
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社光村位于韩江河畔,笔架山南麓,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民风淳朴。近年来,在社光村党总支的带领下,全村党员群众积极建设文明乡村。该村在全市率先推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并把村党员划分到5个片区,按片区分配认岗党员,以便党组织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基层党建全面强化,基层治理更加规范,先后荣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广东省文明村镇”“广东省党建示范村”等称号。
饶平县东山镇
东明村
东明村位于饶平县中部,地理上处于闽粤交界处,文化上处于潮客文化交汇处。近年来,东明村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搭建党员服务平台、群众自治平台、乡村法治平台、乡村德治平台,深化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美丽蜕变,先后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森林乡村”等荣誉称号,成为驰名粤闽周边地区的网红打卡点、广东新农村建设的展示窗口。2021年被评为潮州市先进党支部。
示范村、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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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村的创建标准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示范乡(镇)的创建标准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