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东莞库 > 大朗镇库 > 新闻报道

东莞市大朗镇启用59套电子警察

2021-06-04 16:08:45 来源:东莞日报

记者在2015年11月17日了解到,为了规范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朗交警大队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59处“电子警察”系统,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进行处罚。

其中8套电子警察为测速设备,主要抓拍超速违法,另外51个路口的电子警察能自动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这一违法也就是俗称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主要表现为在直行车道左右转弯,在左转弯车道直行或右转弯,对于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

“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表现为在没有中央隔离护栏的路段,一些车辆为图方便,到对向车道上逆行。对于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也就是俗称的冲红灯,对于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处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主要表现为越白色实线变道、越黄色实线变道。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途经这些路口、路段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