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2011年,大朗镇规划建设办“三措施”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建筑施工安全。一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制定重大节日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建筑施工非法行为专项检查、汛期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检查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要求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三是抓好隐患整治。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由项目监督员负责跟踪和督导整治的全过程,做到不整治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保证建筑市场安全。2011年,共开展检查18次,出动175人次,发出执法文书92份,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合格。
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
2011年1月1日起,东莞市所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和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照《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办法》要求组织施工。2011年,大朗镇规划建设办做好四项工作推动大朗镇工地建设安全标准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由分管建筑安全副主任担任组长,安监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安监组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全体安监员到东莞市安监站跟班学习,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参加东莞市安监站标准化培训和参观学习,为顺利开展标准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选取大朗一中宿舍楼和东方银座作为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试点,安排专人指导施工队和监理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摸索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大朗镇标准化工地工作全面铺开。四是加强监督力度。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施工、监理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对于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条文》规定提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扣分和行政处罚。2011年,对10家施工企业扣72分,2家监理企业扣9分,22个责任人扣1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