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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大朗规范出租屋管理工作

2021-06-28 10:07:26 来源:大朗年鉴

  坚持日常巡查

  2011年,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严格落实社区(村)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坚持每人每天至少巡查出租屋20间,通过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充分掌握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并按照“放心户”、“一般户”和“重点户”以及“一般人”和“重点人”等分类分层次管理;日常巡查中,主要加强对出租屋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出租屋内的各类问题隐患做好登记,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

  采集录入新莞人信息

  2011年,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开展了新莞人信息采集联合行动,行动采取先业务培训,后全面巡查登记,再集中录入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莞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2011年,更新信息54023条,录入新信息22875条,全镇累计录入有效新莞人信息129055条,新莞人子女信息15943条,企业新莞人信息35324条。

  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多次组织各社区(村)服务站开展出租屋清查行动。2011年累计登记问题隐患的出租屋1735间次,其中治安问题的480间次,消防问题的826间次,计生、工商、卫生等问题429间次,绝大部分问题隐患已得到及时的处理。排查“五类人员”(即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固定居所人员、经济收入反常人员、“两劳”无业人员、涉案可疑人员)481名,并落实了跟踪管控措施。

  落实“安全文明出租屋”创建和复查

  严格按照“三无五有”(即无隐患、无案件、无事故,有申请、有设施、有证照、有登记、有管理)的标准,创建和复查我镇的“安全文明出租屋”,对于复查中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坚决取消资格,确保“安全文明出租屋”的创建质量,有效保障“安全文明出租屋”的高入住率,带动广大出租屋主积极申报创建。2011年累计创建和复查“安全文明出租屋”338间,创建49间,取消32间。

  视频监控系统及办证、换证和缴税

  2011年,大朗镇已安装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数为2868个(含屋主自装)。其中,安装东莞市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数为800个,屋主自行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数为2068个。2011年,大朗镇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46个,注销313个,共办理租赁证9074个;应换证8868个,已换证7007个,换证率86.9%;应征房屋租赁税127.9万元,已征税111.34万元,完成87%。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