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10月9日颁布《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总共48条意见(惯称“民营经济48条意见”)。2006年4月12日,市委市政府在原有“民营经济48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48条意见(惯称“民营经济新48条意见”)。民营经济新旧48条意见,是东莞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11月,东莞发布《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惯称“非公经济50条”),主要从强化境内外市场开拓、强化综合成本压减、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强化投资领域开放等十个方面入手,提出了50条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东莞市民营经济发展体量不断增大。近年来贡献了全市五成的生产总值、六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七成的税收、八成的技术创新成果和九成的企业总数,成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