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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实施“村改居”农村管理体制改革

2002-10-09 来源:中共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

  2002年10月,东莞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推进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在东城开展“村改居”试点。2003年,“村改居”试点区域扩展到莞城、南城、万江。2004年5月14日,市政府印发《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铺开“村改居”工作。“村改居”是农村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对加快东莞城市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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