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6日,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对创建教育强市提出了总体规划。2005年3月23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经省评估验收,广东省人民政府与2006年1月23日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东莞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全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2004年11月26日,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对创建教育强市提出了总体规划。2005年3月23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经省评估验收,广东省人民政府与2006年1月23日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东莞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全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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