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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新莞人”为“外来工”新称谓

2007-04-16 来源:中共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

  外来员工是东莞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为东莞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4月16日,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确定把“外来工”称谓改为“新莞人”。同年5月,市政府承诺为新莞人办好“统筹解决保护新莞人权益、新莞人子女就学、建设新莞人廉租公寓”等10件实事。2008年11月6日,全国首个地级市流动人口专职服务管理机构——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挂牌。这些关爱新莞人的措施,体现了东莞“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城市精神,推动了东莞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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