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成立东莞县营业单车管理站,下设7个分站,由县交通科派人管理。还组织大朗、寮步2个区的2个乡的手推车副业运输队为试点,每队有手推车80台,由社干部兼任正副队长,参加县的民间运输。同年,全县组织营业自行车417辆,“鸡公车”360辆,结合全县河流众多的地理特点,组织专业小艇、横水渡、送客艇共190艘,农副业小艇2070艘(每艘载重1-3吨)参加民间运输。
1958年6月,全县组织各种类船艇7088艘8404吨位,自行车567辆,牛车70辆,手推车9715辆参加民间运输,成为当时主要的运输力量。
1961年6月,对自行车运输实行统一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接管了莞城单车运输站。
1975年1月12日,成立东莞县民间运输管理总站(简称民运总站),同时成立32个公社(镇)交通管理站。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间运输出现了专业、副业一起上的局面。个体运输户大量增加,并发展了手扶拖拉机、摩托车等运输机械。
1980年,全县参加民间运输的手扶拖拉机2460辆。1987年增至1.81万辆,其中营运车辆9960辆,形成一支庞大的民间运输队伍。
1988年后,手推车、斗车、大板车、三轮脚踏车等人力车运输逐渐减少,至2003年退出运输市场,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先进的机动车运输,主要有摩托车、拖拉机和货车,只有自行车作为人们的代步工具。
1988年,全市拥有摩托车2.69万辆,绝大多数为二轮摩托车,也有少量的三轮摩托车,全市共有拖拉机1.92万辆。1992年,全市拖拉机拥有量猛增至2.48万辆。2000年,全市摩托车增至48.27万辆,其中载客营运车辆3.38万辆。2002年,全市摩托车增至64.20万辆,摩托车在民间运输极为普及。
全市公路旅客运输,从当初单一的普通班车运输,逐渐发展成一个包括普通班车、直达班车、公共汽车、汽车租赁、小汽车出租客运的较为完善的客运市场,2003年,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的成立又进一步充实了全市客运市场。客运车辆档次也逐渐提升,所投入车辆必须是类型等级达中级或以上,废气排放达欧Ⅱ标准。货运运输,从普通散装货运向集装厢、槽罐等专业货物专运发展,还出现了专业危险物品运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