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办法》明确,可免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等9个类别的人才,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教育和卫生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适当降低了引进条件,凡是东莞市教育、卫生、文化领域紧缺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地市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本科以上人才也纳入了范围。
《试行办法》还放宽了人才引进方式,取消了岗位限制,符合条件的人才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原身份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事业单位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可办理入编。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强调,东莞市要高度重视人才问题,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程序简单和条件严格的关系、人才的主观评价和客观标准的关系、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的关系,对于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引进条件还可进一步简化,同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引进“关系户”。袁宝成表示,东莞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人才,让更多的人才愿意到东莞来。
会议还决定废止《关于来莞投资、购房等人员申办常住户口暂行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