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14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净减0.17万吨、0.96万吨;2014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基本不超过40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值比2013年削减10%,下降到43.2微克/立方米。
为此,东莞市将通过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强化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方面,2014年底前,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下工业锅炉烟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9月30日前,禁燃区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依法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明确将根据国家、省的部署,提前实施第V阶段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到2014年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必须达到80%以上,完成淘汰2003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黄标车淘汰率累积达到50%。同时,进一步推行“黄标车”限行管理,加大对违规冲禁区车辆的查处力度。
袁宝成表示,大气污染防治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健康,必须明确各项治理目标,制定的措施必须可行,并且突出效果。相关的财政补贴,要补到看到见、摸得着的地方,确保资金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