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16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市;至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向环保部申报验收;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良性循环的生态安全格局,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培育具有东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奠定基础。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指出,创建国家生态市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与市民生活、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并不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同时,通过宣传创建的内涵、目的、意义,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共创的氛围。他表示,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工程,让市民见到阶段性成效,在参与共创过程中分享共创成果。
为保障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现创建目标,东莞生态市建设共规划重点项目84项,总投资估算388亿元。其中,投资估算43.5亿元,继续建设7个环保专业园区,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投资估算65.1亿元,实施城区、桥头、谢岗等20个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截污次支网管180km建设,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城乡全覆盖。投资估算50.2亿元,按照各镇街每年完成1条以上河涌整治的工作任务,争取利用3至5年,实现市域内河涌水体生态系统的基本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