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1985—1998年水价调整情况表
调价时间
批准部门
工商业用水(元/吨)
居民用水(元/吨)
1985年8月
区公所
0.30
1987年2月16日
镇政府
0.35
1988年1月1日
0.55
0.45
1993年2月1日
0.85
0.65
1996年5月1日
0.95
0.75
1998年1月1日
市物价局
1.35
1.25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