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记者从长安环保分局了解到,该分局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和环境执法,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2018年,长安环保分局共受理建设项目审批1145宗,对9个环评项目出具初审意见,项目变更7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共受理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366宗,全部通过验收。协助市环保局组织的污染治理设施闲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等项目共7宗,并已经同意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共办理排污许可证业务363份。严格落实法定监察频次,现场监理辖区内污染源企业345家次;网格化检查2471家企业。及时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立案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218宗,其中分局立案88宗,市环保局转办案件2130宗,结案率达95%以上。
此外,该分局规范环保行政处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57份,罚金合计1286.9万元。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依法对289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对194家企业开展督察,核实企业行政决定执行情况,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5宗。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共排查625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指导企业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