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协作工作概况】 2013年,东莞市全面完成省赋予的扶贫开发“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和省外对口帮扶工作任务,在穗莞战略合作、友好城市交流等工作上取得成效。东莞市完成上一轮帮扶韶关、云浮市120个贫困村的任务,启动新一轮帮扶韶关、揭阳市11个贫困村的工作,继续对口帮扶广西河池、对口支援重庆巫山,扎实推动穗莞合作项目实施,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缔结为友好城市。东莞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获评省优秀等级。
【上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完成】 2013年,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简称市经协办)协同韶关、云浮2市扶贫办,指导协调全市32个镇街接受省扶贫开发“双到”监测调查核查工作,东莞市帮扶韶关、云浮120个贫困村全部取得优秀成绩,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完成省赋予东莞市的第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市经协办等5个单位被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优秀集体”,市经协办王雪雯等9人被评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优秀个人”;莞城街道办事处等84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优秀单位”,全市93名驻村干部被评为“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优秀驻村干部”,88名驻村干部被评为“东莞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优秀驻村干部”。
【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局良好】 2013年至2015年,东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对口帮扶韶关市乐昌、南雄、翁源、新丰、乳源,以及揭阳市揭西、惠来、普宁共8个县(市),115个重点帮扶村,8897户贫困户,40863人贫困人口。市经协办围绕调研督导、干部驻村、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建档立卡等内容,落实各项措施。2013年,东莞市统筹落实帮扶资金24846.61万元(其中市投入资金15816.03万元,统筹市外资金9030.58万元),启动村帮扶项目1655个,户帮扶项目53693个,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局良好。经市第十三届第四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东莞市贯彻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2013—2015年工作奠定基础。明确工作责任,由32个镇街承担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帮扶责任;明确工作队伍,向韶关、揭阳两市各派出驻市工作组,选派出115名驻村干部和32个驻村工作组分别驻扎115个帮扶村;明确帮扶资金,市财政给予7个重点县(市)每年每县(市)814万元,并按照5%逐年递增;同时,市财政安排7个重点县(市)每年每县(市)20万元春节慰问金。对115个重点帮扶村,每村(含户)安排专项帮扶资金75万元,共8625万元。并明确2013年至2015年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继续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工作问责、实地督查、定期汇报、年度考核和干部激励等5项工作制度;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资金镇街统筹部分审批使用程序的通知》,提升资金使用审批效率,加强监管。
【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人力、财力到位】 2013年,东莞市从人力方面落实三级对接。一是领导对接,5月23日和28日,市委书记徐建华率32个镇街党委书记组成党政代表团分别赴韶关、揭阳进行新一轮工作对接,市长袁宝成,市委常委刘卫芳,副市长张科分别赴韶关、揭阳督导“双到”工作;二是驻村入户,牵头组织各镇(街)115名驻村干部于6月初赴贫困村,按期落实全省驻村干部必须于6月10日前驻村入户的要求;三是干部对接,督促各镇街组织党员干部以及企业、商会爱心人士与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分批到村。从财力方面协调资金,共计投入帮扶资金15446.36万元,包括2013年重点县(市)及重点帮扶村专项帮扶资金和慰问金10150.5万元(其中韶关市6336万元,揭阳市3814.5万元);划拨2012年东莞市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3623.05万元。支持韶关市“挥墨写真情——行善助教育”募捐活动300万元、捐赠韶关、揭阳抗洪救灾资金各100万元;捐赠翁源县扶贫开发“双到”资金200万元;各镇街追加财政资金以及动员党员干部、商会和企业捐赠资金1252.48万元。
【东莞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获评省优秀等级】 2013年,东莞市驻村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经过4个月艰苦努力,于8月底全面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及重点县(市)帮扶的调查摸底工作,经调查摸底确认,两市共有9586户贫困户37541人需落实帮扶任务,制定3年帮扶总体规划和2013年帮扶规划,计划实施帮扶项目2680个,预计统筹落实资金29670万元,完成扶贫“双到”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工作,为实施靶向疗法摸准情况。各镇街启动一批群众急需或短期见效的帮扶项目,其中启动村帮扶项目1655个,户帮扶项目53693个,在2013年度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中,东莞市得分103.4分,被省认定为优秀等级。
【对口帮扶广西河池】 2013年,东莞市划拨对口帮扶广西河池资金1千万元和春节慰问金30万元,用于河池市11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建设,开展项目86个,受益农户909户4043人;由市政府划拨150万元、市工商联捐赠350万元以及东莞市河池商会捐赠10万元援助东兰国清中学项目建设。督促河池市有关部门对东莞市2012年度帮扶的整村推进示范项目进行验收。11个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完成村道硬底化7.26公里,完成危房推倒重建、房屋改造564户,建设篮球场等公共服务项目56个,受益农户5371人。
【对口支援重庆巫山】 2013年,东莞市落实对口支援资金20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竹贤乡朝阳坪公路项目,8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文峰公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3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金坪乡村级公路改扩建项目。实地验收东莞市2012年对口支援项目:巫山中学龙门校区和巫山县公路防护栏安装工程。东莞市2012年对口支援项目均建成并投入使用。
【穗莞战略合作】 2013年,东莞市经协办根据穗莞战略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部署,密切配合、扎实推动项目实施。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走访20个相关单位和镇街,掌握第一轮穗莞战略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关于穗莞战略合作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在第一轮两市合作25项项目中,重点推进16项,计划研究9项。截至2013年,重点推进项目中,完成5项:穗莞两地跨市公共交通线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业专利数据库及专利预警分析共享、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互认和完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系统,在施工1项:穗莞深城际线项目,在推进6项:新沙港区二期工程、穗莞水乡地区合作平台、虎门二桥工程、麻涌东江大桥扩建、促进产业协作提升企业合作水平和推动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协作,进展不明显的有4项。计划研究项目中,完成1项:新沙港一期工程进港路桥权属问题;在推进1项:新派高速与东莞北环路连接方案研究;进展不明显的有7项。准备项目和方案,筹备穗莞战略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从项目筛选、会议策划等方面牵头筹备在东莞市召开的穗莞战略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调研搜集新一轮拟合作项目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经与广州市协作办协商达成共识,初步筛选18个合作项目,形成《关于审定2013年穗莞战略合作项目的请示》上报市政府。对穗莞战略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形成《关于审定穗莞战略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方案的请示》报市政府。
【友好城市交流】 2013年,东莞市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缔结为友好城市。东莞市经协办落实市政府交予的有关工作。收集各职能部门意见,与呼伦贝尔市经济协作部门协商,起草并形成《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送审稿),两市代表签订《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协调落实《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有关内容,做好市党政代表团赴呼伦贝尔市考察交流活动的各项工作,经与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拟定工作方案报市领导。草拟并修改完善《东莞市与呼伦贝尔市加强友好合作工作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
【驻莞机构服务】 2013年,东莞市经协办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驻莞办备案程序。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废止《东莞市各地政府驻莞办事机构管理规定》和《外地政府部门、非经营性事业单位驻莞办事机构备案办法》。草拟《东莞市驻莞办事机构事后备案办法》和《各地政府(部门、非经营性事业单位)驻莞办事机构备案办事流程指南》,并把有关资料上传单位网站,为查阅及办理驻莞办事后备案工作提供便利。向驻莞办事机构印制派发有关资料,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多途径对改革后的驻莞办事机构施行事后备案工作作解释说明。通过组织驻莞办主任及镇街开展经协交流,加强对驻莞办的关心了解及沟通联系,引导驻莞办事机构在人力资源引进和协助东莞市维权维稳方面发挥作用。2013年,27家各地政府驻莞办事机构共协调当地人员217批3726人次来东莞务工;协助市有关镇街和部门处理各类纠纷共16宗80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