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扶贫】 2011年,市经协办加快推动东莞市对外扶贫和区域协作工作,重点推进东莞市对口帮扶韶关、云浮两市120条贫困村24814户贫困户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完成各项省外对口帮扶工作任务。统筹落实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资金4.90亿元。帮助16071户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占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数99.03%;另落实省外对口帮扶资金约1150万元。接待内地经贸、扶贫考察团127批1536人次,外出参加区域协作交流、对口帮扶活动61批273人次。2011年,全市帮扶韶关、云浮120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353个,平均每村开展经济项目近3个。抓好“两项工程”(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建设。制定下发《东莞市帮扶韶关、云浮“两项工程”有关说明》,明确补助标准。2011年,全部低收入住房改建资料录入农村低收入住房改建系统工作基本完成。完成3851户住房困难户住房工程改造和13条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安置。
【市内扶贫】 2011年,东莞继续推进市内扶贫帮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工作,安排90个市直(中央、省属)单位、90个发达村和8554名干部,对口帮扶90个欠发达村和4078户有正常劳动能力低保户。出台《东莞市关于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的方案》,2011—2015年全市计划增加投入7.51亿元,用于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全年市财政共发放低保就业激励补助资金0.14亿元、欠发达镇贴息贷款3.03亿元、欠发达村免息借款0.15亿元,安排定点帮扶资金0.27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0.47亿元,为综合实力排名靠后的285个村发放公共管理补助资金2.39亿元,为承担基本农田和非经济林地保护任务的460个村安排生态补偿金2.41亿元。各镇街、有帮扶任务的发达村、单位和干部,共向帮扶对象捐资捐物4000多万元。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镇街制度,5月、10月两次组织开展市几套班子领导集中督导镇街市内扶贫工作活动;建立“一月一报送”“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制度,定期掌握和公布工作进展;建立领导挂点、干部驻村制度,市镇两级共落实挂点领导181名,累计到欠发达村协调指导工作2637人次,选派驻村干部185名,人均驻村96天。2011年全市欠发达村实现村组两级经营性年纯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有54个欠发达村超150万元,占欠发达村总数的60%;帮助5402名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有2850户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占结对帮扶总数的70%,圆满完成“两个60%”目标任务。9个欠发达镇生产总值共514亿元,各项税收总额73.24亿元,可支配财政收入45.72亿元。
【对口援建】 2011年,市发改局承接对口援藏职责,成立市援藏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援疆工作队编制实施21个援疆项目计划,累计投入4亿元援建资金。制定镇街团场结对交流方案,首批15个镇街与农三师团场结对交流。协调组织参加第七届“喀交会”及产业援疆项目推介会,做好支医支教以及农三师干部人才来莞挂职和培训等工作。协调推进援藏项目建设,推动林芝县旅游产业发展,做好人才帮扶等工作,完成年度援藏任务。协调两地高层互访,做好援建信息交流及宣传工作,编印援疆简报64期。做好对口援建映秀干部回撤、援建工程结算等援建映秀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