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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12年办理民事监督案1100多件

2021-06-18 12:54:34 来源:信息时报

  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眼中,法律看似“冰冷”,实际上很有“温度”,而这需要靠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去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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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筠

  “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就是‘大案’”

  今年40岁的张宇筠,现任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因工作突出,她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获评“广东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首批“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

  13年前,张宇筠怀揣着法律理想,从英国学成回到广州,进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2年来,她成功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00多件,使公平正义以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传递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情。

  “很多案件对我们来讲是‘小案’,但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就是‘大案’。在百姓目光所及的衣食住行等民生事件中,传递法律公平和司法温情,正是民事检察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张宇筠曾据理力争,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去世的农民工家属取得合理赔偿;曾为失地农民讨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曾帮助租住房屋63年却即将陷入流离失所困境的一家人买下房屋……

  去年到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履职

  张宇筠曾办理一起充斥着“巧合”的系列案件,此案同一时间立案、同一时间开庭、同一时间判决,9名原告诉讼代理人为同一律师,被告均为某公司,案件全以当事人自认作为定案依据。如此多的巧合,加上当事人被问及关键问题时总是闪烁其辞,敏锐的张宇筠怀疑这背后大有文章。不断查阅案卷材料后,张宇筠抓住了一个细微的破绽:明明是同一个人签名,协议上署的是繁体字,笔录上写的却是简体字。于是,张宇筠迅速对关键证据申请笔迹鉴定,证实租赁合同和催收通知书等证据材料均属伪造。面对铁证,案涉公司老板不得不承认炮制虚假诉讼、逃避债务的事实。最终,通过监督程序,当事人被罚款83万元,4名造假人亦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系列案涉案金额达1.3亿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和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去年9月,张宇筠到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履职。张宇筠表示,新使命、新征程,她将一如既往地用忠诚彰显定力、用担当书写精彩,守护公平正义。


作者:陈绵钦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