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佛山市印发《佛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3月起,除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