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4日 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动员大会在区行政大楼会议中心举行。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批复》(粤委 〔2009】35 号文)。 省委省政府同意在维持顺德区目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及需要全市统一协调管理的事务外,其他所有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事务,赋予顺德区行使地级市管理权限。同意顺德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实行大部门体制;理顺与镇(街)财权事权,增强镇(街)活力。
2009年8月24日 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动员大会在区行政大楼会议中心举行。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批复》(粤委 〔2009】35 号文)。 省委省政府同意在维持顺德区目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及需要全市统一协调管理的事务外,其他所有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事务,赋予顺德区行使地级市管理权限。同意顺德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实行大部门体制;理顺与镇(街)财权事权,增强镇(街)活力。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