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正式以法律形式赋予顺德依法行使地级市的行政管理权。此举意味着顺德从法律上彻底拥有了地级市的管理权限。这也是广东省首次以人大常委会决定形式为地方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2010年9月29日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正式以法律形式赋予顺德依法行使地级市的行政管理权。此举意味着顺德从法律上彻底拥有了地级市的管理权限。这也是广东省首次以人大常委会决定形式为地方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