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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

让宪法精神融入群众生活

2020-12-04 10:39:18 来源:珠江商报

  假如没有宪法,你要是碰上了冤屈,就只能独自承受,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假如没有宪法,如同没有法则的自然界,人类随心所欲,带来的将是灭顶之灾。

  假如没有宪法,就好像没有交通灯,车辆横冲直撞,城市交通瘫痪。

  假如没有宪法,经济秩序就没有了规则,犯罪者得不到应有的惩戒。

  假如没有宪法,就像做人没有了原则,做事没有了规则,治国就没有了法则。

  假如没有宪法,生活不再拥有秩序,社会陷入混乱,更无任何公平正义可言。

  假如没有宪法……

  宪法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弘扬宪法精神,今年以来,顺德区普法办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精神,让其浸润群众心田。12月1日,“践行新发展理念 助力村·农双改革”顺德区“崇法向善明德”法治教育文艺巡演进学校国家宪法日宣传专场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举行。广东卓泓律师事务所主任、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赵志洪带来了“宪法教育大课堂”。他围绕宪法,通过视频案例对多个法条进行生动讲述。11月27日,区普法办送宪法宣传周专场走进大良街道古鉴村古鉴文化广场,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民法典等知识融入有奖问答互动,并在现场设置普法问询摊位,让群众真正将法律知识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12月4日晚七点半,在顺峰山公园五行桥前广场,一场“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文化节普法宣传活动将上演。届时,不仅有精彩歌舞表演,市民还可到普法游戏摊位赢取丰厚奖品。市民朋友,一起来学法吧!



作者:黄祖兵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