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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红线 推动复耕复绿

顺德区从严打击占用耕地建设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全国土地日主题精神

2021-06-25 07:37:34 来源:珠江商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近年来,顺德严守耕地红线,用“长牙齿”的卫片执法保护耕地,精准打击违建占耕行为,同时在村改中积极推动复耕复绿,在保护耕地存量,控制违建增量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这正是顺德始终坚持的工作理念。

  卫片执法精准打击占耕行为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根据国家下发卫片图斑核查发现,位于勒流街道辖区内一宗疑似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案件,涉及耕地面积7.17亩。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会同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经核实,图斑范围属于耕地。当事人范某通过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耕地上搭建了锌铁棚及放置住宿功能的集装箱,并将部分地面硬底化,作为水泥预制件生产加工场,耕地非农化事实昭然。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范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自行整改并恢复土地耕作功能,同时将案件移交勒流综合执法办依法查处。勒流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自行整改。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执法人员也向当事人耐心解释国家对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和违法用地查处相关的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当事人主动在3日内拆除了上述非农化建(构)筑物,清空现场堆放的水泥预制件,清除硬底化地面和水泥渣土,按照复耕要求对土地进行复耕。

  事实上,国家近期密集出台了很多自然资源新政策和监管措施,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的六个“严禁”、一个“检查”和一个“落实”,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都传递出践行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和从严从紧节约集约用地的决心。

  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

  耕地保护措施比以往更加严格,这是一个极为明确的信号。

  从国务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等行为就不难发现,耕地保护没有折扣可打。自然资源部也要求,耕地保护一定要“严起来”,以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全面监督占用耕地建设的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卫片图斑执法工作,坚决以“长牙齿”的工作态势,以最严格的自然资源执法标准,举一反三,迅速落实占用耕地建设的查处整改工作,坚决制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耕作用途。

  作为经济发展先行区,顺德用地矛盾仍旧十分突出,耕地保护面临极大的压力。因此,对新增占用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坚决“零容忍”,严惩不贷!根据法律规定,占用耕地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追究刑事责任。

  在从严打击占用耕地违法行为的同时,顺德也在正面鼓励耕地保护工作。据了解,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单位的利益,顺德区自2010年开始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已近10年。顺德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500元/亩,有效调动了社会各方对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

  以村改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复耕复绿

  在全力保护耕地的同时,顺德也积极通过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推动复耕复绿,在自然资源利用上从严格管制走向鼓励重建,布局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破解复垦复绿的难题,顺德区以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契机,向省委提出建立地券管理制度的政策支持请求,最终得到省委的批复,为顺德创新实施地券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经过充分调查论证,顺德区出台了《顺德区地券管理操作指引》,创新建立地券制度,并赋予地券一定的价值,建立地券交易市场,为复垦项目生态价值实现提供了路径,有力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建设用地权利人参与拆旧复垦的积极性。这是顺德在推动村级工业园改造“生态复垦复绿模式”过程中的又一次破题。

  地券制度有力带动了复垦复绿。大良街道新滘工业区一期及金斗工业区拆旧复垦项目、勒流街道见龙工业区拆旧复垦项目是顺德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两个试点,已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5日顺利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其中大良项目通过验收的面积为16.34亩,位于新滘社区;勒流项目通过验收的地块位于勒流街道扶闾村,面积为84.54亩。两个项目复垦前均为建设用地,复垦后为园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光荣提出,“十四五”期间广东要争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顺德在村改中实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村改中推动复耕复绿,走在了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前列。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规定,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包括六个“严禁”、一个“检查”和一个“落实”。六个“严禁”是指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一个“检查”是指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一个“落实”是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健全共同责任机制。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规定: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作者:李文杰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