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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建设实训中心

佛山探索分类建立全市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

2020-07-15 16:00:27 来源:珠江商报

  佛山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佛山市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市级统筹、分级管理体制下,佛山将建立绩效优先的生均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分类建立全市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日制教育、非全日制教育、社会培训生均公用拨款标准),落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不低于区域本科高校的80%。

  鼓励多元化办学

  《通知》透露,佛山市将鼓励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建设。其中,实训中心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领军型(创新型)企业或跨企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在产业园区或企业新建并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独立运作,或者在企业设立的非营利机构中进行申报认定,为全日制职业院校学生提供企业岗位培养服务,解决校内实训与企业实岗衔接不够紧密等校企合作问题。

  对遴选立项的实训中心项目给予牵头建设的职业学校250万元,用于学校购置校外与企业共建实训中心的设备和开发模块课程;对新建通过验收并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或在企业设立的非营利机构中认定)的实训中心,给予50万元,用于完善实训中心教学、生活条件;给予实训中心80元/人/学分生均补助,用于实训中心日常运作、耗材、人员等培养成本开支。

  另外,佛山将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度合作,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将产教融合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及教育教学改革绩效,纳入企业责任报告。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

  加快高职学院建设

  在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方面佛山也有新举措。《通知》要求将加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力度,遴选资源整合能力强、专业对接产业程度高、对接市场需求精准、内部章程制度规范、实质性运行良好、具备较强社会吸引力的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给予牵头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集团非营利性运营机构建设经费补助,用于开展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培养方案制定、人才需求调研、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课程开发、教育教学改革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规定,将加快高职专业学院试点建设。以集团化办学和委托管理的方式,依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和省内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整合市内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建设中高职贯通专业学院校区,为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汽车服务、养老服务、粤菜烹饪、文化创意等佛山市重点发展行业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对省教育厅批准在佛山市中职办学的高职专业学院(含高职 2年教学在中职)试点项目,给予牵头中职学校1万元/人经费补贴,用于试点专业教学生活条件建设、办学经费开支。

  “兼职教师”数量增加

  在推动职业学校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将中职学校企业兼职教师(以下简称“兼职教师”)数量调整到占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20%以上,其中技工院校不得超过教师总数三分之一,兼职教师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专业理论课和实践教学课时总数的30%。兼职教师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建立兼职教师信息管理平台,对兼职教师实行注册管理。中职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工作报酬。公办中职学校兼职教师人员经费采用“市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预拨、职业学校申请、 市区两级学校主管部门核查、市级财政清算”的管理流程,用于兼职教师课酬费、培训费及学校支付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授课计划、试卷编写等工作报酬费用。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在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和激发活力方面,提出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比如:围绕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结合佛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众多,提出混合所有制的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扶持措施;围绕职业教育评价模式改革,提出通过政府委托服务向具备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能力考核服务;围绕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改革,提出落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不低于区域本科高校的80%,建立起高职本科生均拨款标准联动调整机制。


作者:王晓琦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