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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佛山开展专项行动,严查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等行为

2021-06-25 14:48:51 来源:佛山电台
佛山市安委办、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通知,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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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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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佛山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各考核机构、培训机构:

今年以来,佛山市安委办陆续接到多起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个别“黑机构”不用考试取证等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话咨询或业务投诉,以上问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自身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依法从严查处佛山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等作业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依法查处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信息查询、管理使用秩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二、治理重点

(一)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或证书真伪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行为。
(二)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微信等网络平台直接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三)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四)个别黑中介机构、非法培训点违规招生发假证。
(五)培训机构、考试机构为提高通过率,管理不规范,监考不严,间接“协助”考证人员通过考试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了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8大措施任务,明确任务分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下发本通知或制定方案并将《特种作业常见问题解答宣传册》发各镇(街)、村(居)、企业,全面组织宣传、发动,于2021年6月1日前将本通知(或专项方案)要求100%传达到每家企业,加大对《特种作业常见问题解答宣传册》的宣传力度,多种形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考试机构要在窗口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要把宣传手册列入特种培训资料,做到凡是参加培训必发放宣传册,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掌握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推动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全面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市安委办将从“智能应急”平台随机抽查全市企业,对通知不到位的单位将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含外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对持证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自查,可按照《特种作业常见问题解答宣传册》,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假冒操作证或无证上岗的要及时整改,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提醒所有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按照持证日期满前60日可以复审和换证,企业凡聘请特种作业员工必查特种作业证真伪,企业使用假证、无证人员严肃处罚)。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逐一自行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或证书真伪情况)特别提醒:任何不经过培训考试(电脑+实操均80分以上)领取的特种作业证都是问题证,自行查证可用手机微信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点击【查找服务】菜单栏,选择【考核证件查询】,佛山特种作业证辨证咨询服务电话:83280855,微信:527908505),举报非法培训招生点:82366973。
(三)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局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检查的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要对本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不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行为,引导企业到佛山正规的培训机构、考点进行报名取证(可用手机微信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点击【查找服务】菜单栏,选择【考证渠道查询】),严格执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同时要广泛宣传“打假”开展情况和犯罪查处结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刑事处罚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各考核机构、培训机构要全面加强对报考资料、培训资料的审查把关,对接收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考试作弊黑名单人员”在佛山参加复审或换证的行为将严肃处理,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放环境。
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是考核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请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各考核、培训机构要把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作为推动企业持证的民生工作来抓,深入践行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明确任务分工,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并于12月1日前填写《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并加盖公章报市安委办。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相关问题与解答

Q:

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A: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Q: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A: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Q:

没有特种作业证,如何报考?

A:

关注微信公众号“佛山应急管理”点击“查找服务”查询,点考证渠道查询全市培训机构,进行咨询报名。正规特种作业证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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