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5日从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将于7月17日起施行。其中,2020年至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佛山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
《政策措施》共分九大部分,分别是加大力度推动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鼓励建设公共创新服务载体等八项重点工作。
扶持专项资金扶持方向为九大方向: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支持开展佛山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建设、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产业资源集聚发展、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鼓励建设公共创新服务载体。
其中,佛山市评选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入选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每年不超过40家(含)。佛山本地企业首次入选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奖励10万元。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供应商同时也是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的,再奖励10万元。佛山市每年安排不超过2000万元(含),开展佛山市“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佛山本地工业企业应用佛山市工业互联网生态资源池本地服务商应用产品,申请佛山市“上云上平台”服务券,按不超过其“上云上平台”实际合同金额的50%(含)进行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50万元(含)。多个企业购买使用佛山市工业互联网生态资源池单个服务商的应用产品合计所能获得的奖补不超过300万元(含)。
佛山市还将开展全市标杆示范项目认定,每年认定不超过30个市标杆项目,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佛山本地企业入选国家工信部或广东省工信厅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信部或广东省工信厅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其总部或控股子公司落户佛山可享受佛山本地企业相同奖励政策。对推动佛山工业互联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