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推动佛山2021年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元保障、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五大方面着手,全面推动佛山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方案》指出,要深入推进省内帮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高明革命老区帮扶,2021年“万亩稻田”“万亩花卉”“万亩坚果”分别达到2.5万亩、2万亩、1万亩,乡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推进三水南山侨区特别帮扶方案实施。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包括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强化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支撑、强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平安高效农业建设、加快发展数字农业等方面。 《方案》明确,2021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3.574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4.7万吨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5.67万亩,全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7个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50家。高水平建设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积极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加强农业生产环节农机装备使用的检查和执法监管,到2025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全力推动5个在建超大型生猪养殖项目动工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应用,促进5G技术与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和农业上下游产业链有机融合。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面,《方案》指出,佛山要全面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发展乡村美丽经济。 2021年,佛山要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启动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第二批36个重点项目,建设连线连片乡村振兴示范区5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居)不少于40个,完成40条通自然村窄路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全市自然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与创意体验农业,力争建成省级示范镇7个以上,省级示范点16个以上,市级储备项目达18个。

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碧水环绕。
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元保障方面,《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企业自有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2021年,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少于2.12亿元。 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和农业农村人才支撑,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2021年力争完成农业从业人员培训1万人次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600人以上,粤菜师傅培训4500人次以上,农村电商培训900人次以上,建设5个南粤家政基层社区服务站。 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方面,《方案》指出,强化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选拔配备、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使用、人才储备等工作机制。 进一步抓好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区、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 深入传播、继承创新优秀传统岭南乡土文化,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力配合化解涉农涉土积案,强化农村地区矛盾纠纷排查,打击农村易发高发违法犯罪,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充分展现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