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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城镇老年居民实施养老保险

2009-07-01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国家档案馆

2009年7月1日,从化城镇老年居民实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适用范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从化市户籍满10年,没有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除外),可自愿参加从化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