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州库 > 大事记

广州市提高全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16-01-31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2016年1月,广州市提高全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低保标准与市扶贫标准对接,低保标准从650元提升到840元(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升幅达29.3%,该次低保提标力度为10年以来最大的一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975元提高到12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平均从1608元提高到1752元,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从1177元提高到1521元,孤儿养育标准从1547元提高到2000元。新的低保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五保”供养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