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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022-10-14 10:46:14 来源:番禺区融媒体中心


日前,《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明确广东将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维护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的医保合法权益,让参保人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完善。正文:该《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要求,可享受退休待遇。(现场:其中新规还提到,全省逐步统一参保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市民,可以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后可享受退休待遇。

《办法》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转入广东省的按《办法》执行;转出外省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此外,关于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的待遇衔接问题,《办法》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接续的,在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在转移接续前连续缴费未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参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待遇,确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如果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补缴;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市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