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出租屋消防整治紧急工作会议,要求非住宅出租屋
灭明火 拆木阁 开生口
本报讯 (记者丁山海)2月29日下午,我区召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紧急工作会议。
区流管办要求各中心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巡查,特别对非住宅出租屋做到“灭明火、拆木
阁、开生口”,并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净化我区出租屋消
防安全环境。
据了解,我区自去年年底开展了番禺区出租屋消防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本次专项行
动以存在住宿、仓储、生产经营等“三合一”或“多合一”的小工场、小作坊出租屋为重点,非
住宅类出租屋要严格按照“线入槽、插有座、屋配器、灯贴墙、网开口、道要通、逃有梯、
睡煮分、拆木阁、灭明火、开生口”11项消防安全标准进行整治。自该行动开展以来,全区
共巡查出租屋136121栋次,275742套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9679份,告知职能部门4586
栋,6576套。同时,组织开展出租屋整治行动2252次,参与出租屋整治212612人次,共整
治出租屋7370栋,10972套,拆除木搭阁楼507个,555套出租屋开设了逃生口或逃生通
道,对724套钉子户作出停水停电处理。
我区有400多名出租屋管理员参加了由番禺消防大队主考的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上岗考
试,并取得上岗资格。这批出租屋管理员将在本月加入我区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对辖区的出租屋消防安全进行巡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并
将相关情况上报给消防部门,建立消防隐患信息库。同时,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进行消防
安全宣传教育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