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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员村街︱推进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

2021-10-14 17:07:00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老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不过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近日,员村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小区物业,在新街7号松岗综合楼、天一庄小区加装智能充电站,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由于员村街是典型新旧融合城区,城中村与老旧小区的电线、管道等基础设施薄弱。随着辖区电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多,给消防安全造成一定压力。自去年开始,员村街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对电动车使用、停放的管理,严禁居民在楼内共用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避免电动车在楼内起火引发火灾。

“对有物业的小区,我们要求物业管理处承担规范管理电动车的责任,加强巡查,确保电动车不上楼。对城中村或无物业的老旧小区,则由街道应急管理办、行政执法办、出租屋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协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宗整治一宗。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居民的安全意识。”街道五类车打击队队长黄炬森说。

经过长时间治理,电动车上楼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但居民把电池拿回家充电的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为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街应急管理办以新街7号松岗综合楼为试点,通过积极与物业沟通,摸排小区电动车数量,征集群众意见,精准选址,经过多番协调,成功加设智能充电站并投入使用。

据了解,该充电站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简易的报警设施和消防器材,可同时供10辆电动车充电,基本满足小区近百辆电动车的充电需求。居民可通过扫码支付进行充电,每小时的费用只需1.2元,既安全规范又经济实惠。充电站建成后,有效消除了居民把电动车推回家或拿电池回家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看起来是小事,却关乎着民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小事,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员村街将根据上级工作指引,将辖内住宅小区、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分类统筹规划,有条件的小区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改造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并进行引导;无物业管理小区或城中村,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电动车库(棚),设置若干集中充电点,做到应装尽装。


作者:王卉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