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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焚烧垃圾?处罚你!

2021-06-07 17:26:17 来源:本网

  2013年1月16日,我台在对新城区有人焚烧垃圾堆废弃物一事曝光后。城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2013年1月17日晚,专门组成执法人员对此不良现象进行了跟进。

  记者随同县城管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新城区205国道路段县质监局对面的垃圾堆放点,在等待了不到20分钟,一个中年妇女在往垃圾堆里倒完垃圾后,随手就把垃圾堆里的易燃废物点燃了。情况发生后,县城管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处理教育。

  现场了解到,对垃圾堆废弃物进行焚烧的中年妇女,是新城区的一拾荒人员。每次对有回收价值的废品清理完之后,就将废品倾到到垃圾堆点里,对这些废品进行焚烧,故而造成了二次污染,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执法人员同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卫生管理规定,共同创造我们的美好家园。

  龙川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邹运标表示焚烧垃圾废弃物,有损于龙川形象,有害于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卫生管理条理》规定,共同创造我们美好家园。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