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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河源市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2021-06-28 17:15:27 来源:《河源日报》2020年11月10日

深圳经济特区40年的快速发展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好经验好做好,其中深圳在社会治理的改革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政策试验”构筑制度优势,如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开放包容与人才吸引,政府治理领域的发展引导和服务提升,这些制度优势反过来成为推进特区发展的强劲动力,转化为显著的治理效能,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学习“深圳经验”,河源市提出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努力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河源振兴发展的有力保障。河源市现阶段推进社会治理应做到四个有机融合:

坚持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有机融合

“深圳经验”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始终不变的是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基层党建。这一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群众的主体作用与基层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

一方面,加强河源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扎实开展镇街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在全市动态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排查工作,撤换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做好党代表联络工作,以联镇挂村为抓手,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根基。另一方面,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建立督办直查工作机制,实行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督办直查,严肃查处一批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工作失职等问题,使基层党风政风进一步净化。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深入推进法治河源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上率下,已经把法治河源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部署和推进。我们要扎实推进党委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市委带头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二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河源市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立法协商,注重为需而立、立以致用,不求多、不求快,不断提升立法质量,科学编制立法计划,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三是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听证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法院推动”工作机制,使河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坚持良好的社会服务体系与百姓安居乐业有机融合

要高度重视从民生这个根本出发,把改善民生作为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落脚点,将民生保障与改善、提供更充分的公共服务纳入平安建设范畴,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激发、协调好社会力量与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社区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增加政府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二是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完善的配套警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网格化基础。进一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小区物业为依托、各方面相互配合的社区工作体系。社区应每周召开例会及时进行调度工作并限期完成,对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提出解决方案。在方法运用上,坚持制度管理人,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根据小区分布和人员居住情况,让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小区,形成每人身上有担子,每人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坚持优秀传统治理文化与现代科学治理技术有机融合

社会领域的全域创新,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开创良好局面。一是进一步提升智能化、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数字政府”改革全面推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宣传推广。二是逐步形成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各级各部门、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重点人员帮扶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社区治理、社会治安巡防、特殊群体服务等工作。三是进一步提炼基层社会治理镇街亮点、县区强项。各县区镇街及县直单位应针对本地、本行业特点开展创新,积累特色经验,如:龙川县开展五星平安村(社区)项目创建,紫金县龙窝镇创新实行矛盾纠纷调解“五老一贤”辅助工作法等。这些创新的工作经验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两级,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维稳目标。

新形势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要不断夯实社会治理根基,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学习和发展 “深圳经验”,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河源。


作者:谢希伦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