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川县“作风热线”栏目正式开播,作为首批上线单位,县民政局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直面群众提出的问题,为群众解难释疑。
民生保障是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在当天的热线直播过程中,有数位群众来电,就低保的核准、低保金标准及发放等问题进行咨询。县民政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就群众来电作了详细解答。
据了解,按省民政厅统一划分,河源属第四类地区,2017年城镇低保最低生活标准为人月均580元,补差45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月均400元,补差206元/人/月。
那么如何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县民政局低保股负责人表示,低保对象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如果到了法定劳动年龄则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满18周岁还在读书的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另外,低保对象如有疾病无法劳动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及医院治疗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低保对象如有残疾无法劳动的,需提供残联认可的残疾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上述材料准备好后,申请家庭交上低保申请书,填写《广东省村(居)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上缴民政部门后即可。
目前,龙川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县财政局每月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册,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拨付给银行,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保障对象个人账户,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