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8日召开的全市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河源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河源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获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分为8个档次,最高每人每月1690元,最低300元。
会议传达贯彻了广东省对河源车改方案的批复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市、县两级公车改革取消的车辆于9月25日前实现封存停驶,要严格按照核定在编在岗公务人员数量和职级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纪律。
方案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优化执勤执法用车配置,市直机关除公检法司外的其他行政执法执勤车辆,在两年内组建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使用;市直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不得超过实有执法执勤车辆的50%。
改革后,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划分为8个档次,具体标准为: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00元,科员每人每月400元,科员以下其他人每人每月300元。
就如何推进公车改革,会议提出,按照先市、县,后乡镇的顺序,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县区根据市总体方案制定本区域公车改革方案,原则上整体节支率要达到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