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河源城镇居民人均社保支出1134.09元,同比增长21.81%,比2007年增长1.97倍;社保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为8.36%,比2008年提高了2.29个百分点。
社保支出增速高于家庭总支出增速
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是人们防御意外、规避风险的“安全带”“保护网”。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居民家庭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去年,河源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1201.71元,同比增长14.1%,而居民家庭的人均社保支出为1134.09元,同比增长21.81%,比前者高出7.71个百分点。
该调查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调查结果来看,养老保险支出和个人交纳医疗保险持续增长。2012年河源城镇居民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527.23元,占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达46.49%,同比增长19.19%,是2008年的1.72倍;城镇居民人均交纳医疗基金47.76元,同比增长18.1%,比2008年增长69.52%,所占社保支出的比重为11.79%。此外,个人交纳住房公积金积极性不断提高,去年,城镇居民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人均427.74元,同比增长18.1%,比2008年增长2.33倍,占社保支出的比重为37.71%。
家庭收入不同,社保支出差距明显
虽然近5年河源城镇居民的社保支出增长较快,但高、低收入家庭的社保支出差距仍较为明显。从抽样调查的相对收入等距分组看,2012年城镇居民中占调查总体10%的低收入户人均社会保障支出为313.31元,虽然跟2008年相比增长了3倍,但是跟高收入家庭相比甚少,占调查总体10%的高收入户为2330.59元,高收入户是低收入户的7.44倍;最高收入家庭社会保障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15.48%,而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支出仅占家庭总支出的4.07%,两者相差11.41个百分点。上述负责人表示,对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最低保障水平,保证低收入人群收入稳定增加,使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提高,使低收入家庭必要的生活支出得到保证并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参加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