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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县加大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财政投入

2021-06-24 16:30:28 来源:河源日报2008年1月2日

近日,市府办发出的《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显示,2008年河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几个亮点值得期待:市、县加大财政投入,取消镇级的扶持资金;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制度,补偿最高可达3万元;县区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全面实行即时补偿制度及开展门诊补偿制度。

亮点一:市、县财政补助各提高1元

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区财政扶持资金筹资比例将进行调整,由2007年的市级财政每年4元/人、县级财政每年9元/人分别调整为5元和10元,取消镇级扶持资金。

2008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目标为农业总人口的90%以上,全市260多万农业人口中,至少有230多万人将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内。按此推算,市财政将投入约1200万元,各县区财政总投入将达到2300多万元,市、县区财政总投入预计比2007年增长25%。

亮点二:分档筹资、补偿,最高达3万

2008年,河源市将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制度:一档筹资标准的参合农民年住院报销额和特定门诊报销额累计最高补偿限额提到1.5万元,二档年报销限额提高到3万元。

据悉,河源市合作医疗报销限额逐年提高,由2004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2005年的3000元、2006年的6000元、2007年的1万元(其中源城区为1.3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3万元。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河源市推行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后,可以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于农村患大病、患重病的参合群众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高额医疗费用带来的压力。

亮点三:推行两个补偿制度

2008年,参合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会更方便快捷,如果在当地镇、县一级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住院看病,在出院时就可以结算补偿费用。

2008年,河源市各县区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将全面实行即时补偿制度,方便农民报账,让参合农民在出院结账时就可以用补偿金抵交医疗费用,使补偿金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

据了解,即时补偿报销制度在2006年下半年,就在河源市的紫金县古竹、蓝塘等三个镇率先进行试点,随后试点工作于2007年4月在全市推行。

在全市推行即时补偿制度的同时,2008年还将在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推行门诊补偿制度,将日常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补偿范围。

据透露,2008年起,各县区、乡镇要以全程信息化管理手段处理报销补偿、数据统计和数据传输等业务工作;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不仅和定点医疗机构、镇村实行墙上张贴,还要将报销补偿、救助情况在县区公众网或卫生网上公布,确保每一分“救命钱”用在实处。另一方面,要抓好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防止合作医疗资金被骗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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