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河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8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5415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3005元。
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下称河源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河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8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41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增长率比全省城镇平均水平高出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比全省农村平均增速高出0.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河源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39.6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72%,对河源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0.65%,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首要来源;人均经营净收入704.72元,占比为17.69%;人均财产净收入109.73元,占比为2.75%;人均转移净收入830.28元,占比为20.8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2.24%。
虽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005元,低于城镇居民2400多元,但其同期增长率却比城镇居民高1.7个百分点,是拉动河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河源调查队工作人员分析认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得益于河源各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不断发展壮大,各类企业用工需求逐年增多,很多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农村本地务工人数较快增长;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的不断提高,则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务工工资水平的持续增加。此外,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提高,寄回带回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居民离退休金标准持续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等,也加快了农村居民增收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