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河源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确定扶贫对象,到2020年,相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平均水平,实现脱贫奔康。
根据国家、省相关扶贫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河源实际,制订《河源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经日前召开的市委六届14次常委会讨论通过。根据《实施意见》,2011年—2012年近期目标为: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基本实现稳定脱贫;被帮扶的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基本改变落后面貌。完成农村5.276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和生活条件)村庄3500户贫困户的搬迁安置任务。10年总目标为:到2020年,相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平均水平,实现脱贫奔康;相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继续壮大,村容村貌显著改善,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农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得到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根据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双到”“靶向疗法”,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扶保结合、有效衔接,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等原则,河源将坚持“双到”模式,提高扶贫成效,实施定点、定人、定责帮扶;区分贫困类型,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建立瞄准机制,实施“靶向疗法”,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被帮扶的村改变落后面貌。
《实施意见》提出,结合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和贫困村中心社区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以整村推进扶贫工程为目标,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2012年,在318个贫困村中选取33个村作为示范点,建设“整村推进幸福安居示范村”。2013年—2015年,继续抓好相对贫困户住房改造整村推进。到2015年,县县通高速公路,300人以上村民小组道路实现硬底化;相对贫困村农户安全饮水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村通自来水,村村通电、户户通电;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