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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重拳打击破坏用地行为保农民“饭碗田”

2021-06-27 18:37:37 来源:2015年06月9日 河源日报

东源县按照全省推进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源市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把治理违法违规用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排查情况,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和责任,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以铁的手腕和措施,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高潮,对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全县共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面积2.5万多平方米,确保了基本农田耕地安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东源县一直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相并重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以“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坚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的科学方法与措施,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保障供地的关系,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实现了“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有所提高、区位基本保持不变”的预期目标,确保了用地指标不超标、不越线,全县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措施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保证用地指标不超标

东源按照“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打造‘五大(名)县’(生态名县、旅游强县、工业大县、农业特色县与社会和谐县)”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妥善处理好工业项目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以“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为原则,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则,全力支持以“一园【深圳盐田(东源)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四区(硅、新型环保建材、水泥与新医药产业聚集区)两基地【广东省(东源)水库移民‘双转移’示范基地和仙塘工业扩园基地】”为重点的工业园区建设,走园区式发展道路,以“集中”促集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决执行年度计划,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控制和审批管理及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了用地指标不超标。

措施二: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证用地不越线

东源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易主”“易用”“易权”“易位”等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置换和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力度,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提高工业用地单位土地的产出率;大力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缩短建设周期,确保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发挥土地的最大化经济效益;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除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加强用地预审管理,严格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强化土地供应和利用监督管理,形成“一亩地发挥几亩地作用”的土地利用集约效应。在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总体规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城乡用地增减新机制,调整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措施三:严厉打击破坏用地行为,保证用地科学依法

东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行政执法,建立土地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坚决查处乱占乱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无序开发土地、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优化用地环境。该县严把土地利用预审关,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监督检查,提升土地利用率;扎实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组织村级矿产、土地资源监察信息员270多人,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巡查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业园、新上建设项目用地、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等进行专项清理,集中力量打击“三违四抢”行为,确保了用地指标不突破;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围绕市、县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科学安排建设用地,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严格规范土地市场,保证了发展用地科学合法。

措施四: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东源坚决落实国家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健全农村土地制度,力保农民“饭碗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该县建立农田保护区工作领导责任制,县与镇、镇与村签订责任书,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土地监察网络;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新修建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完善台账和档案,且备案至县;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察与核查基本农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和“六个不报批”,每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该县健全农村土地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认真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和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和用途管制,于2012年开始启动乡镇和村(居)规划编制工作,在2014年全面完成了21个乡镇和283个村(居)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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