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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河源市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出省水平1.4个百分点

亮点:经营性收入同比增8%

2021-06-28 10:15:46 来源:河源日报2009年4月22日

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一季度河源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0.8%,增幅略高于全省水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557.5元,同比增长8.0%,成为推动河源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100户城镇居民抽样调查的资料显示,1—3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22.42元,同比增长10.8%,增幅高出全省水平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4%,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中,工资性收入为城镇居民整体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1—3月,河源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2569.16元,同比增长18.7%,占家庭总收入的66.2%。

连月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支持居民自主创业;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增强转移就业能力;加上相关部门对个体经济发展的大力扶持,河源市个体经营市场活跃,个体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家庭个体经营性收入也得到较快增长,成为推动河源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减少,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放慢了脚步,同时,亲友间捐赠和赠送收入的减少也导致了转移性收入的负增长。据调查,1—3月,市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4.31元,同比下降55.8%;人均转移性收入732.27元,同比下降4.0%。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河源市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将能在很大程度上活跃消费市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意味着居民手上可用于消费的金钱增多,收入增幅稳定且有一定提升也是居民消费信心增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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