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昨天,省督导组莅临河源市,就该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据悉,河源市各县已明确主体功能镇划分,市级财政将每年给予每个生态发展镇10万元的定额支持。
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启动后,河源市出台了推进山区县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县按照国家、省及市的要求,对全县各镇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优化开发镇、重点开发镇和生态发展镇三类具有明确主体功能的镇,明确各类主体功能镇的数量、发展布局、位置、范围以及各个主体功能镇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各县要明晰乡镇政府职能和村级组织功能职责,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各县根据国家、省及市的要求,制定了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目前,河源市5个县主体功能镇划分已获省批复。为保障全市44个生态发展镇正常运转,市级财政每年将给予每个生态发展镇10万元的定额支持。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省农业厅副巡视员陈正辉对河源市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河源市前期工作抓得扎实,希望河源市加快进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
副市长张丽萍出席座谈会,并表示山区市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化的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今后,河源市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有组织、有步骤地统筹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