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日开始,博罗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都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得到即时补偿。县卫生局建立两档筹资及补偿制度。参加第一档的村民每人每年缴交合作医疗资金12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万元;参加第二档的村民每人每年缴交合作医疗资金24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3.5万元。同时推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办法。
2007年5月1日开始,博罗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都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得到即时补偿。县卫生局建立两档筹资及补偿制度。参加第一档的村民每人每年缴交合作医疗资金12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万元;参加第二档的村民每人每年缴交合作医疗资金24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3.5万元。同时推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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