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人民医院取药窗口,不少市民患者正在排队等候领取药物。市民梁阿姨平均每月都要到医院开一次药,这次她开的药品和上次一样,但却便宜了10多元。
原来,从去年12月1日起县人民医院就开始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即医院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制剂除外)都根据进价来销售,不再“以药补医”。
人民医院院长赵叶平告诉记者,过去医院有一部分收入来源于药品加成,现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一个月以来医院让利给老百姓141万元。同时,一些大型设备服务也相应下降了,让患者就诊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减轻患者的负担。
和县人民医院一样,博罗县其它两家公立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也实行了药品“零加成”销售。实行一个多月以来,医疗耗材和药品的使用更加合理,市民就医成本降低,据初步统计,实行“零加成”一个月共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70万元。
据了解,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之后减少的收入,主要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进行补偿,博罗县采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助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