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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规划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2021-06-24 11:46:32 来源:博罗县融媒体中心

       围绕“将博罗建成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重要组团”这一定位,近日,博罗县发布《博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5)》,提出建成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人居和谐、生态文化丰富、生态制度完善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规划方案根据博罗县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自然禀赋,将国土空间划分为集聚提升区、重点发展区和生态发展(旅游)区三类区域,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产业准入。

       集聚提升区包括县城(罗阳)、园洲、石湾和龙溪等镇,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整合,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实现集中控污和总量减排。

       重点发展区包括泰美、杨村、杨侨、石坝、观音阁和麻陂等镇,要促进有序开发,杜绝小、散、乱的无序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生态发展区包括公庄、柏塘、湖镇、横河、长宁、福田、龙华等镇和罗浮山风景名胜区,以适度开发为主,原则上不再引进和审批污染型工业企业,除资源型工业外其他工业逐步搬迁转移,开发时应确保不导致现有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功能损害。

       同时,依托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斑块建设,构建对维护博罗生态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安全架构,重点保护罗浮山、白马山—官山、鸡笼山—黄山洞、象头山及其周边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

       规划还要求构建生态廊道、生态隔离带、生态细胞工程等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例如在城区滨河、沿堤防区域建设防护隔离带,绿化防护带宽度不低于30米。各工业园与生活区之间防护隔离绿带宽度不低于50米。沿广惠高速公路预留300至40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

       在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要求近期区内各主要河流达到相应的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优于Ⅲ类不低于70%,并消除区域内的劣Ⅴ类水体,同时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地表水污染的联防联治,推进重污染跨界河流的水环境整治。据了解,博罗县近年来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水质均优于Ⅲ类;区域的主要江河水库水质近三年呈现好转态势,且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明确探索博罗绿色GDP考核体系,研究制定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绿色GDP评价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干部的考核体系。各级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应履行的职责之一就是对各类涉及环境生态问题的项目、工程、国土开发进行监管,如若因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或触碰“生态红线”的,领导干部应当被追责。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